装聋作哑寻对策 引君入瓮一招胜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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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兵法36计:第二十七计 假痴不癫


她是如何在假痴的掩护下掌握有力证据的?

原文

宁伪作不知不为,不伪作假知妄为。静不露机,云雷屯也。

——《易经·屯》

释义

在离婚诉讼中,宁愿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不采取行动,也不要假装什么都知道而轻举妄动。就像是云压住了雷一样,静待时机,不露机巧。暗指,自己非常清楚,却伪装不知道;现在假装不行动,是因为现在还不可能行动,必须等待时机再行动。在离婚诉讼中,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采取行动,而时机不成熟时,绝不能轻举妄动。

人生百味

不露机巧

——装聋作哑寻对策 引君入瓮一招胜

王小姐育有一子一女,虽然已经36岁了,但看上去仍然年轻漂亮,而且为人精明、温柔贤惠,一看就是那种居家的贤妻良母型女人。王小姐1995年大学毕业,因为工作原因与刘伟(化名)相识,经过将近两年的恋爱,两人于1998年元月登记结婚了。并于1999年共同创立了一家贸易公司,王小姐和刘伟分别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两人的努力打拼下,公司很快顺利地步入了良性轨道。

此时,考虑到老公公司事务繁忙,但是日常生活起居也需要专人打理,并且孩子、家庭也需要照顾。王小姐和丈夫刘伟经过商量后,决定王小姐在家做专职太太,相夫教子,从20019月开始,王小姐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任何事务再不过问,担起了专职太太的角色。

王小姐和刘伟两个人,刘伟全面负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自然也就成了家里经济方面的顶梁柱,而王小姐则专心专意地做着自己的专职太太,负责家里的柴米油盐,把家里和老公、孩子照顾得井井有条,外人看来,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幸福,真是让人羡慕不已啊。王小姐对二人的感情自然也是坚信不移,对老公非常信任。

以往刘伟由于公司的应酬活动和工作原因,常有晚上回家晚或者偶尔不回家的情况,为此王小姐一家已经习以为常。但是,最近两年多,王小姐经常感觉刘伟的很多行为和习惯变得异常起来。夜不归宿的情况越来越多,而且经常背地里使用一部专用手机接听电话,然后立刻以公司有事为由离家后便不归。此外刘伟对自己和孩子不但不如以前那关心体贴,并且常常对自己的穿着、打扮指指点点,不甚满意。更严重的是动不动就由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与自己吵架,有时还动手打人,家庭暴力的倾向也一次比一次严重,并不时地以离婚相威胁。王小姐私下里翻阅了老公的手机和并查询了电话单后,发现有两个号码的通话和短信频率非常之多。王小姐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

这种情况的突然发现让毫无心理准备的王小姐顿时感觉有些措手不及,她非常茫然,一时无所适从。

通过和王小姐进行详细的沟通,基本明确了王小姐对待她和刘伟之间婚姻的态度,王小姐并不希望离婚,但是如果知道丈夫真的有背叛自己的行为,辜负了自己对他的这么大的付出和情意,那么王小姐也会义无反顾地离婚,但是孩子要归自己抚养。

但同时,由于王小姐已经有将近8年的时间从不过问公司的任何事务,所以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政情况,甚至刘伟个人名下财产的任何情况都一无所知。同时还考虑到,公司目前规模较大,也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所以,考虑到刘伟目前特殊的身份情况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对相关事项的调查需要谨慎操作。调查刘伟是否有外遇情况最好通过外围调查,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详细了解了实际情况后,如果事实没有糟糕到离婚的程度,也就维护了一个和睦的家庭。而如果事实真如王小姐设想的那么糟糕,那么再考虑下一步离婚的问题。

在周全考虑了上述情况下,王小姐也赞同眼下不能操之过急,确实需要谨慎行事。回到家里,王小姐还是一如既往地做着自己的全职太太,照顾孩子、家庭和老公,就像丝毫没有察觉到刘伟的任何变化一样。对刘伟的关心更加体贴入微,当然,这是王小姐争取刘伟回心转意的努力,但是刘伟却对王小姐的细心体贴毫无反应,对她的挑剔、辱骂甚至殴打变本加厉。几次殴打之下,王小姐也进行了报警并到医院进行了验伤,为以后进入诉讼,掌握了有利的证据材料。

一个月后,王小姐通过调查了解到,自己的丈夫刘伟竟然有一个已经保持了4年多同居关系的婚外情人,并且还给这个情人买了房子和车子,他们同居的小区里的保安人员竟然误以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掌握了这一事实,王小姐虽然无法接受这一突如其来的打击,但是,毕竟已是既成事实,现在更应该冷静考虑的是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财产方面的调查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通过公司内部人员对有关情况的透露以及公司账目的核对,发现公司近三年多以来竟被刘伟以个人名义领走款项高达400万元,为了调查这一巨额资金的去向,王小姐又下了一番功夫。几经周折,王小姐初步了解到,这笔钱除了刘伟用来给自己的情人购房购车外,还借给自己的弟弟将近两百万。

了解到以上相关情况,王小姐愤怒之余也考虑自己下一步的操作方案。毕竟刘伟在感情方面给自己带来了太多的伤害,且不说,这么多年来,为了刘伟能够无所顾忌地在事业上大展宏图自己付出了这么多,放弃了自己的事业,脱离了社会;单单从感情上来讲,刘伟是无法弥补对王小姐所犯下的错误。

王小姐最后决定,要告刘伟重婚罪。

······

接下来,王小姐又查取了一些重婚方面的证据材料,包括刘伟与其情人在一起生活的照片、小区相关工作人员的证词、刘伟为其情人购房、购车的凭证等等一系列王小姐认为可以证明他们重婚的证据。关于重婚罪,我国刑法规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中,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也是重婚的一种表现。

就在王小姐准备到法院起诉刘伟重婚的前几天,刘伟又对王小姐动了拳脚,王小姐一怒之下告诉刘伟要到法院告刘伟犯重婚罪,并且自己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她要让刘伟身败名裂,并且去坐牢。

这一袭话让刘伟顿时傻了眼,因为他很清楚王小姐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即使不能被认定犯重婚罪,但是,对自己以后的影响也是及其严重的。

无奈之下,刘伟跪在地上,痛哭流涕,苦苦哀求着王小姐,并愿意写下保证书,如果以后再犯这样的错误,王小姐可以随意处置。对于刘伟的哀求,王小姐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但是,接下来几天刘伟父母的跪地哀求似乎让她无法接受,尤其看到他们老泪纵横的样子,使王小姐越来越无法做出下一步。老两口向王小姐表示,只要她不到法院告自己的儿子,王小姐提出什么条件他们都会让自己的儿子答应,面对眼前的情景,王小姐犹豫了,是啊,如果真的刘伟坐牢了,孩子我可以自己抚养,可以孩子知道自己有一个犯了罪的爸爸,会给他们的心灵上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王小姐做出了决定。并与刘伟进行了谈判。王小姐和刘伟离婚,孩子由王小姐自己抚养,刘伟承担孩子的全部抚养费用,在刘伟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给孩子带来任何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可以定期看望孩子;财产方面:公司建立初,王小姐起了主要作用,将公司股权的60%的等价款给王小姐,另外,公司近几年的收入情况不再另行考虑,直接两年内给付王小姐补偿款800万元;刘伟挪用的公司款项借给其弟的两百万元由刘伟于离婚后1个月内负责偿还王小姐;婚后购买的房产两套(其中一套为别墅)归王小姐所有;车子两辆各自一辆。其他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最后,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刘伟虽然觉得这一结果对他有失公平,但是,毕竟他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沪家品读

所谓的假痴不癫的计策,用在军事上,指的是虽然自己具有相当强大的实力,但故意不露锋芒,显得软弱可欺,用以麻痹敌人,骄纵敌人;然后伺机给敌人以措手不及的打击。

假痴不癫,重点就在字上面。这里的,意思是伪装。装聋作哑,痴痴呆呆,毫无外露,而内心里却特别清醒。此计作为政治谋略和军事谋略,都算高招。用于政治谋略,就是韬晦之术,在形势不利于自己的时候,表面上装疯卖傻,给人以碌碌无为的印象,隐藏自己的才能,掩盖内心的政治抱负,以免引起政敌的警觉,专一等待时机,实现自己的抱负。

本案例当中,运用假痴不癫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大智若愚

由于王小姐很久没有在公司上班,对公司财务等情况不太了解。此时,如和刘伟提起离婚诉讼,对己不利。为避免自己的过大损失,王小姐假装对刘伟的行为一无所知,装聋作哑,或者忍气吞声,给刘伟留下懦弱无能的印象。但实际上却是以静制动,等候时机。

2)深藏若虚

王小姐把自己的内心想法深深地隐藏起来,好像什么都没有一样。所谓谋出于智,成于密,败于露。

3)愚兵必胜

本案中,王小姐以静制动,蒙蔽视听,使得刘伟不了解王小姐所思所想、真正意图。这是此计得以最终成功的基础保证。

王小姐对于丈夫刘伟的指手画脚、恶言相对、暴力殴打以及离婚威胁无法忍受,但是,在对丈夫的相关情况缺乏了解的前提下,她并没有让丈夫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者对待婚姻的态度。而是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能够表现得相安无事,为自己将来可能面临的问题提早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构成刑法上的重婚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第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第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第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第五,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正因为本案中王小姐在若无其事的掩饰下,才能调查并掌握到关于刘伟的大量有力证据来支持自己。虽然,关于王小姐所掌握的刘伟重婚的证据未必能够得到法律上的严格认定,但是,王小姐在假痴的掩护下所掌握的证据材料足以使她在离婚过程中占据强而有利的战略地位,也能够使刘伟心服口服,甘愿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不利后果。

这就如同云势压住雷动,不露机巧,一旦爆发攻击,便出其不意而获胜。

(撰文/赵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