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兵法36计:第二十四计 假途伐虢
撤销权诉讼中,我们和王凯是作为统一阵线的战友;而在这场离婚诉讼中,却变成了剑拔弩张的对手……
【原文】
两大之间,敌胁以从,我假以势。困,有言不信。
——《易经·困》
【释义】
如果我们处在两个利益集团中间,当一个较为强大的阵营压迫另一实力较弱阵营的时候,我们要立即声援,显示威力,给予援救和帮助。对于面临困难的实力较弱的阵营来说,如果我们只是说说,没有实际行动,那是不会使他相信的。
当代社会,对于“假途伐虢”,其意在于先利用对方做跳板,去消灭第三者,达到目的后,回过头来连对方一起消灭。可谓之假借向对方借道为名,行消灭对方之实。
【人生百味】
假弃前嫌
——丈夫一掷千金讨新欢 妻子假弃前嫌胜二鸟
经常会有当事人跑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哭诉自己的遭遇,有许多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近年来,第三者、婚外情的出现让许多完整的家庭支离破碎,但是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就无过错方向过错方及第三者主张精神损害及侵权赔偿的规定。
也就是说,第三者的出现无论给这个家庭造成如何的破坏,夫妻间的无过错一方即便觉得再气恼,也很难从法律的层面要求第三者为此承担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得当的诉讼策略和案件脉络的清晰把握做到一石二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凯(男)与李蓓(女)是同一个公司的同事,李蓓拥有美丽的脸庞、高挑的身材加上她是上海华东理工大学毕业的工学硕士高材生,从进公司第一天起,王凯就对她产生了好感。王凯是在硕士毕业后从外地到上海打拼的,但同时王凯的工作能力和豪爽的性格也吸引了李蓓,双方的好感再加上众人的撮合,很快二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王凯对李蓓百般依顺,双方感情发展很快。1995年两人便正式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感情非常好,每天总是出双入对无人不羡慕。两年之后,两人生育一子,这时的王凯由于自身的努力已经成为该集团公司的副总裁,收入颇丰。而李蓓则在家安心地做起了全职太太照顾老公和儿子,非常享受这份来自家庭的温馨与幸福。王凯每天工作完以后都会第一时间赶回家跟儿子玩耍,这个温馨的家庭从各方面看起来似乎是那么的美满与幸福。
······
结婚不久,王凯因与另一家公司业务往来,结识了该公司大学毕业不久年轻漂亮的陈颖(化名)。王凯久违的激情再次被激发,而陈颖在王凯强大的攻势下接受了这段地下情。从此,王凯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不久后,在外为陈颖租借了一套房屋,并以长期外出公干等借口经常不回家而与陈颖住在一起。
时间一长,李蓓对于王凯的异常表现起了疑心,当她给王凯打电话的时候,王凯不是说在开会,就是在陪客户,一个月都很难见到一面。有时王凯说去国外公干,但打电话到公司,同事说他明明就在上海。最可疑的是,以前王凯将存折和银行卡都放在家里的保险柜,但是现在许多存折都不见了。
为了揭开谜底,李蓓聘请调查公司跟踪调查王凯的日常行踪,最终发现王凯和陈颖之间的秘密。李蓓对于眼前的一切一直不敢相信,她不相信自己一直深爱的丈夫会背叛自己和家庭。于是,她直接到公司,希望找到王凯当面对质。但王凯恰巧不在公司,李蓓在他的办公室却意外发现了一份协议书。内容是王凯无偿赠与陈颖一套房子和一辆汽车,作为受赠人的陈颖要一直与王凯在一起。如果陈颖离开王凯就要返还受赠的所有财产。原来为了博取陈颖的欢心,王凯于2006年初购买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房屋给陈颖,并将房屋产权过户到陈颖个人名下,随后王凯又赠送其一辆价值20万元左右的汽车,也将汽车登记在陈颖个人名下,双方还签订了赠与合同。
面对白纸黑字的协议书和丈夫熟悉的签名,李蓓彻底崩溃了。一切的一切都向她无言的宣告了丈夫出轨的事实。此时王凯正巧回到办公室,见李蓓手里拿着那份协议书,便立即抢夺过来。李蓓看到了许久未见的丈夫就向其质问为何背叛家庭、背叛双方的感情和婚姻。王凯见已无法隐瞒就承认了一切,并希望两个人好聚好散。李蓓一语不发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绝望地奔出公司。
李蓓无助的找到了最要好的朋友张敏(化名),将自己的情况告诉了她。在张敏的陪伴下李蓓找到了律师,她坚决要与王凯离婚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了解了整个案情之后,我们立即就案件的诉讼策略和办案思路进行了研究,并立即进行了第一步的部署。我们发现李蓓和陈颖是相互认识的,而且李蓓作为王凯的妻子曾经多次在公司的聚会和活动中和陈颖见过面,也就是说陈颖是作为民法中的恶意第三人,在明知其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受赠该笔财产的,有力的证据就是那份王凯和陈颖直接签订的赠与合同,但是无奈被王凯又抢了回去。于是,我们围绕这个切入点开始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就在3天后,李蓓突然跑来告诉我们,王凯和陈颖目前正在闹分手。原来,陈颖在得知王凯与李蓓由于自己在闹离婚的事情后,害怕由于此事的张扬对自己在公司和朋友心目中的形象造成影响而提出与王凯分手。
得知这一消息,我们第一想到的就是那份赠与合同,虽然作为律师我们没有看到那份合同的内容,但是通过李蓓对合同条款的描述我们也大致了解了其约定的内容。从合同的表面来看,其属于一份附解除条件的财产赠与合同,但是可以基本断定这是一份存在瑕疵的合同。其内容包含了违反公序良俗和婚姻法基本原则的条款,所以在履行起来部分条款可能属于无效条款。因为它的内容不仅仅要被《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所调整还要受到《婚姻法》的约束。暂且不管该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但是王凯既然当初主张签订了该合同,那么当真正发生了纠纷的时候他肯定会将该合同作为其保护伞来使用。我们考虑到最有力的证据那份赠与合同还在王凯的手中,如果利用王凯所提供的便利去攻击陈颖,那么我们在对陈颖的诉讼中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此次诉讼还会将王凯的所有致命弱点都暴露出来,我们可以利用王凯暴露出来的核心弱点在对王凯的诉讼中一举成功。
······
于是,我们立即对整个案件的诉讼策略进行了调整,并开始逐步实施这个假途伐虢的案件计划。
第一步,佯装摒弃前嫌,以得对方信任。
首先我们建议李蓓在王凯面前不要再提起离婚的事宜,而是反过来表现出为了这个家庭和孩子,只要王凯断绝与陈颖的关系,浪子回头,那么这个家庭可以破镜重圆。
李蓓多次在王凯面前貌似无意地制造当年两个人恋爱和新婚的甜蜜场景,并经常谈起以前两人在一起的幸福回忆,借以引起王凯对于夫妻感情的重拾。
另一方面,极力扮演好一个照顾孩子和丈夫的好妻子的角色。由于王凯已经失去了陈颖,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王凯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多,也不再提离婚的事情,并在李蓓面前多次提到陈颖的不是,说当初自己瞎了眼。
第二步,假装联合,借敌之道。
看时机已经成熟,我们立即部署第二步。李蓓在王凯面前不断表示这些年王凯在外面忙碌拼命的辛苦,为这个家挣钱的不易,并借此谈起王凯赠与给陈颖的房产及汽车的情况。王凯表示他之前已经让陈颖返还赠与的所有财产,但是她最近一直不接听电话。
李蓓对王凯说:“你既然和陈颖之间签订了一个合同,并且合同规定了只要陈颖提出分手,赠与的房产和汽车要全部返还给你,那你干嘛不直接去法院起诉?只要把你手中的那份合同给法院,肯定会判你胜诉的,到时候,陈颖就是再不想还也不能违反法院的判决啊。”
王凯本不想起诉,但是经过李蓓的再三劝说,最后一纸诉状将陈颖告上法院,要求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将140万元左右的房产和汽车全部返还。
第三步,确定战术,分而攻之。
在取得王凯的信任之后,我们作为李蓓的律师立即开始进行诉讼方案的实施。首先在王凯作为原告到法院提起撤销赠与返还财产的诉讼后,李蓓对王凯表示,说自己的好友张敏有一位律师朋友表示单凭王凯的合同胜诉的几率不一定很大,如果自己再加入诉讼要回财产可能性就更大一些。
王凯对于陈颖之前的爱恋现在已全部转化为怨恨,所以只要有利于帮助自己把财产取回来的方法他都愿意接受。随后,李蓓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加入到诉讼中,以原告王凯未经李蓓同意私自处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出撤销该赠与的独立诉讼请求。
第四步,敌助我势,取其之胜。
其实,本案王凯的起诉只是作为案件进入法律程序的指引,真正能够取回该赠与财产的突破点是李蓓的撤销权之诉。而我们的真正目的是,通过此次诉讼让王凯和陈颖将所有的婚外情和同居证据、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证据以及赠与协议等全部自行暴露出来,从而将这些作为下次离婚诉讼的证据。
在庭审中,原告王凯将购买房产及汽车的银行划账证明、购房和购车合同、发票以及和陈颖签订的赠与合同等证据向法院提交,认为该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其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如果陈颖要求分手就将140万元的房产和汽车返还给原告王凯,所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我们代表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李蓓认为该房产和汽车虽然是丈夫王凯一人赠送给陈颖的,但是其在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所以该房产和汽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并且王凯是在李蓓不知情的情况下赠送以上财产的。所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认定该赠与无效。 而被告陈颖辩称王凯当初是自愿无偿赠送房屋和汽车,完全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而王凯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不动产赠与是以登记为其生效要件,汽车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特殊动产。本案中,赠与的房产、汽车都已经登记在受赠人名下,所以,本案中的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且不存在合同法中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所以,王凯对陈颖房产和汽车的赠与是有效的。但是该合同中约定的分手就要将房产和汽车全部返还给王凯的条款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无效条款,然而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所以陈颖认为自己不应当返还价值140万元的房产和汽车。
法院在经过了调查与质证,综合各种证据作出以下判决:王凯诉请履行赠与合同中附加的解除条款,因其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不予支持。王凯虽然是自愿的将共计140万元的房产和汽车无偿赠与陈颖,且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但是其故意隐瞒妻子和他人串通处分了和妻子李蓓的夫妻共同财产,事后也未得到李蓓的同意和追认,故其属于无权处分,最终判决该赠与合同无效,陈颖返还共计140万元的汽车和房产。
在这次诉讼中,王凯认为妻子李蓓已经摒弃前嫌,夫妻感情已经破镜重圆,并且李蓓是真心帮助自己一起将夫妻共同财产取回,所以在庭审中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李蓓的所有主张全部自认,并将所有事实和盘托出,包括赠与陈颖房产汽车的原因是为了继续和陈颖保持不正当关系,以及证明其双方同居的其他证据。对于李蓓来说,这只是胜利了一半。
第五步,借敌之势,攻敌不备,出奇制胜。
在借帮助王凯而获胜的第一次诉讼硝烟未散之际,我们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
在对陈颖的撤销权诉讼中,我们和王凯是作为统一阵线的战友,而在这场离婚诉讼中却变成了剑拔弩张的对手。直到王凯接到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的一切都是计谋,李蓓假装和自己破镜重圆是为了取得信任借助自己为跳板而击败陈颖,当完成了跳板的使命之后,李蓓的枪口马上对准了自己,原来自己只是李蓓整个诉讼战争中的一个棋子。但是王凯注定要为自己的背叛承担应负的责任。
我们将之前王凯起诉陈颖案件中的所有庭审笔录和原、被告提交的所有证据进行了复印和摘抄,作为李蓓诉王凯离婚纠纷案的证据,向法院进行了提交。其中,包括王凯和陈颖对于双方同居关系自认的庭审笔录、王凯隐瞒李蓓赠送给陈颖的所有财产的庭审笔录及证据以及那份重要的赠与合同和法院判决书等等。这些证据不需要律师和当事人去收集和固定,也不需要复杂的质证与调查,因为作为之前起诉陈颖案件法院认定事实的证据和双方签字具有公信力的庭审笔录,根据法律规定在本案中是可以直接使用的,以证明王凯具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并且属于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方。
在法院开庭之前,王凯表示他的律师已经告诉自己这次诉讼法院不会做出任何有利自己的判决,所以在法院开庭主持调解的时候,王凯全部接受了我们提出的调解方案。法院很快制作了调解书,王凯与李蓓正式在调解书上签字。在最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中,王凯表示并不记恨李蓓,所有的后果是因为自己没有珍惜这段感情而造成的,这个责任自己应当承担。
整个案件就是对假途伐虢计谋的充分运用,借助对方提供的便利道路,事半功倍的击败第三方,然后再利用对方提供的便利不费吹灰之力转身再将对方击败。做到一石二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沪家品读
“假途伐虢”的主旨思想是向对方借道,行消灭对方之实,本计的含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水行舟
如果我们在准备起诉王凯离婚以及要求财产补偿时,由于王凯向第三者购买房产以及汽车的证据尚不充分,缺乏关键证据,因此“行舟无水”。在这种情况下,李蓓使用“借途伐虢”之计,“借”到关键证据,最后取得对己有利的结果。
(2)借机渗透
如果王凯和陈颖的关系依旧暧昧,李蓓想将自己“借舟”的目的实现是很难做到的。但是,正值陈颖有意和王凯结束情人关系,王凯对此愤愤不平之际,李蓓假装原谅王凯,取得王凯的信任,将关键证据取道。
(3)一箭双雕
李蓓使用“假道伐虢”之计,不仅使法院确定王凯赠与第三者的房产和汽车无效,避免了共同财产的损失,而且又为自己提起离婚诉讼证明男方有过错以及有法定判例的情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谓一举两得、一石二鸟、一箭双雕。
在本案中,虽然李蓓假意原谅王凯似乎是欺骗和蒙蔽了王凯,但实际上,这仅是李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和策略。其手段虽然有虚假的一面,但对于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王凯来说,使用该种方法也是必要的。王凯咎由自取,理应承担财产少分的后果。在本案中,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在财产上做出让步,使得本案调解结案,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撰文/吴卫义 孙伟航)